关于2007年11月普通高中会考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
各区会考办、各校:
根据省会考办《关于2007年11月普通高中会考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闽会考【2007】25号)精神,厦门市报名时间安排于9月10—21日,其中社会考生报名时间为9月17—19日(报名地点:厦门市华侨中学)。请各区于9月25日前将辖区内各校数据汇总上报至市招考中心会考科。现将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1、 本次报考对象为普通高中会考考生(具体报考对象详见闽会考[2007]25号文),06级学业基础会考考生不参加本次考试。
2、 各校报送数据时间为9月21日前(逾期不予办理、不予补报名),报送材料:重考数据库、重考花名册及统计表(一式两份,加盖公章)、增减库(较07年6月会考报名有变动且本次有报考考生的学校才需报送)。各区将数据汇总后上报市招考中心,上报材料:汇总后的重考数据库、各校重考数据库、各校重考花名册及统计表(一式一份)及各校上缴报名费统计表。
3、 如有新增考生,报考校应负责采集考生的电子信息(建档、照相),再把电子数据上报。
4、 会考报名费仍按有关文件执行:普通高中在校生会考考试收费标准每科10元,其中信息技术按笔试、上机两科计算;社会考生每生每科报名费24元。以上报名费上缴形式同2007年6月,即由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开具缴费通知书,由各校直接汇入市财政专户。
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 会考科
2007年9月10日